伤害他人逃走途中遭到报复进行反击是否仍属正当防卫?


要判断伤害他人逃走途中遭到报复进行反击是否属于正当防卫,我们首先要明确正当防卫的法律概念。正当防卫,通俗来讲,就是当我们遇到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时,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如果在这个过程中给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不用承担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对此有明确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在伤害他人逃走途中遭到报复的这种情况里,虽然之前有伤害他人的行为,但后续遭到报复时,面临的是新的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此时进行反击,如果符合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是可以被认定为正当防卫的。具体来说,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一是存在不法侵害,即报复行为是违法的侵害行为;二是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报复行为已经开始且尚未结束;三是反击的目的是为了制止不法侵害,而不是故意去伤害对方;四是反击行为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 比如,对方只是用拳头进行报复,而反击时使用了刀具将对方重伤,这种情况就可能被认为超过了必要限度。但如果对方使用凶器进行严重威胁生命安全的报复,反击造成对方伤亡,根据法律规定,也可能不属于防卫过当。 所以,伤害他人逃走途中遭到报复进行反击是否属于正当防卫,要根据具体的案件事实,结合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来判断。如果反击行为符合上述条件,一般会被认定为正当防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