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第三者责任保险是强制三者险吗?


现行第三者责任保险并非都属于强制三者险。下面将为你详细解释这两种保险的区别。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什么是第三者责任保险和强制三者险。第三者责任保险,也就是商业三者险,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简单来说,就是在开车出事故给别人造成损失时,保险公司替我们赔钱。而强制三者险,通常指的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它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也就是说,交强险是国家规定必须要购买的保险。 从法律规定来看,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这就表明交强险具有强制性,不买交强险上路是违法的。而商业三者险则是一种商业保险,是否购买由车主自愿决定。 两者在保障范围和赔偿限额上也存在差异。交强险的保障范围比较广,但赔偿限额相对较低。比如,在有责情况下,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商业三者险的赔偿限额则可以由车主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选择,从几十万到几百万不等。当发生重大事故时,交强险的赔偿可能不足以弥补受害人的损失,这时候商业三者险就可以起到补充赔偿的作用。 此外,在费率方面,交强险实行全国统一的保险条款和基础费率,由国家统一规定。而商业三者险的费率则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如车辆的使用性质、车主的驾驶记录、保险公司的政策等。 综上所述,现行第三者责任保险包含了强制三者险(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它们在性质、法律规定、保障范围、赔偿限额和费率等方面都存在明显的区别。车主在购买保险时,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合理选择是否购买商业三者险,以更好地保障自己和他人的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