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坏公共财物算肇事逃逸吗?
我开车时不小心撞坏了路边的交通指示牌,当时心里害怕就直接开车走了。我现在很担心这种情况会不会被认定为肇事逃逸,想知道损坏公共财物在法律上到底算不算肇事逃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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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损坏公共财物是否算肇事逃逸,我们需要先明确什么是肇事逃逸。肇事逃逸,简单来说,就是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项,‘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责任,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以及潜逃藏匿的行为。这里强调了两个关键要素,一是发生了交通事故,二是当事人有逃避法律责任的主观故意并实施了逃离现场等行为。 当涉及损坏公共财物时,如果该行为构成了交通事故,并且行为人具有逃避法律责任的故意而逃离现场,那么就可能被认定为肇事逃逸。例如,车辆在行驶过程中撞坏了路边的路灯、交通指示牌等公共设施,这属于损坏公共财物的情况,如果司机撞坏路灯后,没有停车处理,而是直接驾车离开现场,这种行为就符合肇事逃逸的特征。因为撞坏公共设施的行为本身就构成了交通事故,而司机为了逃避可能承担的赔偿等法律责任而离开现场,就属于肇事逃逸。 然而,如果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损坏了公共财物,之后才发现,这种情况一般不会被认定为肇事逃逸。因为肇事逃逸要求行为人主观上有逃避法律责任的故意,不知情就不存在这种故意。比如,车辆在行驶过程中,不小心刮到了路边的消防栓,但司机当时并没有感觉到,继续正常行驶,后来得知此事后主动联系相关部门处理,就不应认定为肇事逃逸。 所以,损坏公共财物不一定算肇事逃逸,关键要看是否构成交通事故以及行为人是否有逃避法律责任的主观故意和逃离现场等行为。一旦被认定为肇事逃逸,逃逸者将面临较为严重的法律后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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