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适用不一样是否属于重复起诉?


要判断法律适用不一样是否属于重复起诉,我们需要先了解什么是重复起诉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 重复起诉是指当事人就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在诉讼过程中或者裁判生效后再次起诉,同时符合后诉与前诉的当事人相同、诉讼标的相同、诉讼请求相同或者后诉的诉讼请求实质上否定前诉裁判结果这三个条件。这就好比你已经因为一件事打过官司了,现在又以差不多的人、差不多的事儿和差不多的诉求去起诉,这就可能构成重复起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七条规定,当事人重复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如果法院认定是重复起诉,案子可能根本就不会受理,已经受理的也会被驳回。 那么法律适用不一样时,是否构成重复起诉呢?关键还是要看是否满足上述三个条件。法律适用只是在处理案件时依据的具体法律条文不同,它并不是判断重复起诉的核心标准。 比如,前一个诉讼中,原告以合同违约为由起诉被告,适用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合同违约的条款;后一个诉讼中,原告以侵权为由起诉同一被告,适用的是民法典中关于侵权责任的条款。虽然法律适用不同,但如果前后诉的当事人都是原告和被告,诉讼标的都是基于同一个行为或事件引发的权利义务关系,且诉讼请求都是要求被告承担赔偿责任,那么就可能构成重复起诉。 然而,如果后诉与前诉在当事人、诉讼标的、诉讼请求方面存在实质性差异,即使法律适用不同,也不构成重复起诉。例如,前诉是两个自然人之间关于买卖合同纠纷的诉讼,后诉是这两个自然人与另一个第三人之间关于合伙协议纠纷的诉讼,虽然可能在某些方面会适用相同的法律原则,但由于当事人和诉讼标的不同,就不属于重复起诉。 总之,判断是否为重复起诉不能仅仅看法律适用是否一样,而要综合考虑当事人、诉讼标的和诉讼请求等关键因素。在实际遇到类似情况时,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准确判断自己的起诉是否会被认定为重复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