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样才算工伤?
我在工作的时候受伤了,但是不确定这属不属于工伤。我想知道,从法律上来说,怎么样的情况才会被认定为工伤呢?我该怎么判断自己这是不是工伤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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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为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或者患上职业病。下面我们详细来说说哪些情况算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有几种情况可以认定为工伤。第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比如说,一名工厂工人在生产线上操作机器时,被机器弄伤了手,这就符合这种情况。第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就像,员工在上班前提前到单位做一些准备工作,比如清洁机器、整理工具等,结果不小心受伤了,这也算工伤。第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比如,商场的保安在工作时制止小偷行窃,被小偷打伤,这种就属于工伤。第四,患职业病的。像长期在粉尘环境下工作的工人,患上了尘肺病,这就是职业病,算工伤。第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比如,销售人员被派出去外地谈业务,在途中遭遇了交通事故受伤,这也能认定为工伤。第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比如,员工在下班路上被汽车撞了,经交警认定对方负主要责任,那这就算工伤。 另外,《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还规定了视同工伤的情况。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例如,员工在工作时突然心脏病发作,经过48小时抢救还是去世了,这种情况就视同工伤。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也视同工伤。比如,员工在休假期间遇到火灾,积极参与救火而受伤,这也可以视同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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