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必须先写离婚协议吗?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不知道是不是一定要先写离婚协议才行。我们在财产分割、 子女抚养这些方面还没有完全达成一致,这种情况下如果不写离婚协议能不能办理离婚手续呢?我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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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并不一定必须先写离婚协议,这取决于选择的离婚方式。
我国法律规定了两种离婚方式,分别是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且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后,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所以,在协议离婚的方式下,必须要先写好离婚协议。
而诉讼离婚,是指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在诉讼离婚过程中,并不需要先写离婚协议,而是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依法对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作出判决。
因此,如果选择协议离婚,就需要先写好离婚协议;如果选择诉讼离婚,则不需要先写离婚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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