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前离婚协议具有效力吗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已经写好了离婚协议,但还没去办理离婚登记。心里有点不踏实,想知道在没正式离婚前,这份离婚协议到底有没有效力啊?要是对方之后反悔了怎么办?就想了解下这没办离婚前协议的效力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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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前签订的离婚协议,在通常情况下是成立但未生效的。 首先,离婚协议不同于一般的民事合同。一般民事合同只要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法等就生效。但离婚协议具有特殊性,它是以夫妻双方办理离婚登记或法院调解、判决离婚为生效条件的。简单说,就是只有真的离了婚,离婚协议才会生效。 从法律条文依据来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这意味着,离婚协议的生效与离婚登记这一行为紧密相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也指出,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 。 在实践中,如果夫妻只是签了离婚协议,还没去办理离婚登记,此时一方反悔不想离了,那么之前签的离婚协议就不会生效,对双方都没有法律约束力。比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约定,都不会按照协议来执行。 不过,如果双方最终完成了离婚登记手续,那么离婚协议就生效了,对双方都有法律约束力,双方都需要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像支付抚养费、办理财产过户等。要是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 。 相关概念: 附条件生效:就是一个协议的生效需要满足特定的条件,在离婚协议里,这个条件就是办理离婚登记或法院调解、判决离婚。 法律约束力:指的是双方必须按照协议的规定去履行自己的义务,不能随意违反,否则就要承担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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