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协议离婚的内容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我和配偶打算协议离婚,已经拟定了一份离婚协议,里面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都做了约定。但我有点担心这份协议的内容是否有效,万一之后对方反悔不认账怎么办?我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看,协议离婚的内容在什么情况下是有效的,什么情况会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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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协议离婚内容是否有效,需要从多个方面来判断。首先,我们要明白协议离婚内容指的是夫妻双方在协议离婚时所达成的关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务承担等方面的约定。这些约定本质上是一种合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这意味着协议离婚内容要有效,首先必须是双方自愿签订的。如果存在一方欺诈、胁迫另一方签订协议的情况,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也就是说,受欺诈或胁迫的一方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撤销该协议。 其次,协议内容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违背公序良俗。例如,在财产分割方面,如果协议约定将夫妻共同财产全部归一方所有,而使另一方生活陷入困境,且这种约定并非另一方真实意愿,同时也可能违反公平原则和相关法律精神,那么这样的约定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另外,关于子女抚养的约定,不能违反法律对子女权益保护的规定。比如,约定免除一方支付抚养费的义务,若该约定明显不利于子女成长,法院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最后,协议离婚内容需要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的审查和确认。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后,要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冷静期后,再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只有在完成这些法定程序后,离婚协议才正式生效。在此之前,即使双方签订了协议,任何一方都可以反悔。总之,判断协议离婚内容是否有效,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并且要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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