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在什么情况下会无效?
我准备和老公签离婚协议,但又怕协议签了最后没效力。我想知道到底什么样的离婚协议是无效的,比如协议里的财产分配、子女抚养这些条款,在什么情形下会不被法律认可,希望了解一下避免后续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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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在自愿离婚的情况下,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书面协议。但在某些情况下,离婚协议会被认定为无效。 首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离婚协议无效。法律、行政法规是国家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而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比如,离婚协议中约定逃避法定义务,像逃避夫妻共同债务,这种约定就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债务清偿的规定,损害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所以是无效的。 其次,违背公序良俗的离婚协议无效。公序良俗指的是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是社会全体成员所普遍认可和遵循的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例如,离婚协议中约定限制一方再婚后生育子女,这就违背了基本的人伦道德和社会公序良俗,该条款是无效的。 再者,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如果夫妻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只是为了某种非法目的,比如为了骗取拆迁补偿款,而实际上并没有离婚的真实意愿,那么这种离婚协议就是无效的。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的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最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如果夫妻一方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处于无民事行为能力状态,比如因精神疾病等原因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那么其签订的离婚协议是无效的。因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法独立实施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中有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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