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捐赠收入是否属于免税收入?
我开了家企业,最近收到了一笔捐赠收入。我不太清楚这笔接受捐赠的收入在税收方面是怎么规定的,它属不属于免税收入呢 ?我想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避免在纳税上出问题。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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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接受捐赠收入是否属于免税收入,需要依据我国相关税收法律法规来分析。
首先,我们要明确免税收入的概念。免税收入是指属于企业的应税所得但按照税法规定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收入。它是国家为了实现某些经济和社会目标,在特定时期或对特定项目取得的经济利益给予的税收优惠照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其中包括接受捐赠收入。同时,该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了企业的免税收入范围,具体包括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从上述法律条文可以看出,接受捐赠收入并不在法定的免税收入范围内。所以,一般情况下,企业接受的捐赠收入是需要计入收入总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
不过,对于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非营利组织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属于免税收入。但这里的非营利组织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比如依法履行非营利组织登记手续、从事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活动、取得的收入除用于与该组织有关的、合理的支 出外,全部用于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的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事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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