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提前休是否算在总的假期里?
我怀孕了,身体状况不太好,想提前休产假。但我不太清楚如果提前休了,这部分时间会不会算在总的产假假期里面。要是算进去的话,后面正常产假时间就少了,所以很想弄明白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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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产假提前休通常是算在总的产假假期里面的。下面为你详细解释相关法律依据和概念。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明确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从这条法律规定来看,产前可以休假15天,这就意味着这15天是包含在98天总的产假里面的。也就是说,如果女职工提前休产假,这提前休的时间会计入总的产假时长。例如,你因为身体原因提前20天开始休产假,那么这20天都会算在98天的产假里,后面你能享受的产假天数就会相应减少。 此外,不同地区可能会在国家规定的基础上有所调整,增加额外的产假天数。但无论如何调整,提前休的产假一般都会算入总的产假期限内。比如某些地区规定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还可以再享受生育假60天,那么在这个地区总的产假天数就是98天加上60天,但提前休的产假依旧会计入这个总天数中。所以,你提前休产假的时间是会算在总的假期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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