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吞公司财产是否属于犯罪?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发现有同事利用职务之便,把公司的财产据为己有。我想知道这种侵吞公司财产的行为是不是犯罪,在法律上是如何界定和处理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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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吞公司财产是否属于犯罪,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下面为你详细分析。 首先,我们要了解职务侵占罪这个概念。职务侵占罪指的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通俗来讲,就是在单位里有一定职务的人,通过自己职务的便利条件,把单位的东西变成自己的,而且达到了一定的金额标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这里所说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自己主管、管理、经营、经手单位财物的便利条件。比如,公司的财务人员利用自己掌管公司资金的便利,私自将公司的钱转到自己账户;仓库管理人员利用管理货物的便利,把公司的货物偷偷拿出去卖了。 而关于“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职务侵占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一千五百万元的,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在一千五百万元以上的,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另外,如果是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也就是按照贪污罪来处理。 总之,侵吞公司财产很可能构成犯罪,尤其是在符合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时。当遇到有人侵吞公司财产的情况,公司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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