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再审期间是否中止执行?

我有个官司,一审二审都败诉了,现在我申请了再审。但是对方一直催着我按照之前判决执行,我心里没底,也不想这么快执行。想问问在再审期间,执行程序是不是会停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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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再审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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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程序中,再审是为了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而设立的一项重要制度。那么在再审期间,执行是否会中止呢,这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来进行判断。 首先,一般情况下,民事案件再审期间是不停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但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案件,可以不中止执行。也就是说,对于普通的民事案件,如果法院决定再审,通常会裁定中止执行。不过对于涉及到基本生活保障等方面的费用的案件,比如老人的赡养费、孩子的抚养费等,即使进入再审程序,执行一般也不会停止。这是为了保障这些特殊群体的基本生活需求。 其次,对于刑事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六十一条规定,再审期间一般不停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但被告人可能经再审改判无罪,或者可能经再审减轻原判刑罚而致刑期届满的,可以决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必要时,可以对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措施。这意味着在刑事案件中,再审期间通常也是继续执行原判决、裁定的,但如果存在被告人可能被改判无罪或者减轻刑罚到刑期已满的情况,就可以决定中止执行。 最后,在行政案件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同时第九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于生效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决定是否再审。而在再审期间,不停止执行行政行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裁定停止执行: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 综上所述,再审期间是否中止执行需要根据案件的性质以及具体情况来判断。在不同类型的案件中,法律有着不同的规定和考量,其目的都是为了在保障司法公正和当事人合法权益之间找到一个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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