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婚姻是否有效?
我和对象没领结婚证,但办了婚礼,一直以夫妻名义生活,周围人也都觉得我们是夫妻。现在有些事涉及婚姻效力问题,我想知道我们这种事实婚姻有没有法律效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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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事实婚姻是否有效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要明确什么是事实婚姻。事实婚姻是指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但男女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周围的人也认为他们是夫妻关系的一种婚姻状态。不过,法律上对于事实婚姻的认定是有时间节点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规定,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也就是说,在这个时间之前,如果男女双方具备结婚的实质条件,比如达到法定婚龄、不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等,即使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他们的事实婚姻也是被法律承认有效的,在很多方面和登记结婚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例如夫妻之间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在离婚时也会按照法律规定处理财产分割等问题。 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同居关系处理。这意味着在这个时间之后,单纯的事实婚姻不再被法律承认具有婚姻效力。双方之间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夫妻权利和义务关系。例如在财产方面,同居期间各自取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不像夫妻共同财产那样在离婚时进行分割;在继承方面,一方去世后,另一方也不能以配偶身份继承遗产。所以,如果想要获得法律认可的婚姻关系,最好及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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