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假离婚具有法律效力吗

最近我和另一半因为一些事考虑假离婚,比如想多买一套房。但心里又很没底,担心这其中有啥法律风险。就想知道在咱们国家法律层面上,这种假离婚到底具不具有法律效力啊,要是有啥问题,以后后悔都来不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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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假离婚在法律上通常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并没有“假离婚”这一概念。只要夫妻双方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自愿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后,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那么双方的婚姻关系即告解除。 这是因为婚姻登记行为具有公示效力,不管离婚的初衷是什么,也不论是否是真心想离婚,一旦完成法定的离婚程序,在法律上就视为婚姻关系已经结束,双方不再具有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并且双方都取得了再婚的权利。相关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八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不过,如果夫妻双方是为了达到某种非法目的,比如逃避债务、获取不当利益等而进行“假离婚”,这种行为可能会被认定无效。这属于民法规定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无效民事行为。例如,有些夫妻为逃避债务,通过离婚协议将夫妻共同财产大部分或全部转移给一方,而让另一方承担债务,这种行为就可能不被法律认可。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申请撤销离婚过程中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行为,或者直接起诉离婚双方要求偿还夫妻共同债务。 在实践中,要证明“假离婚”是比较困难的,因为一旦离婚证颁发,就有了法律上的既定事实。如果双方在离婚后发生纠纷,关于离婚的真实性就需要通过各种证据来证明,比如双方之前关于“假离婚”的约定记录、离婚后的实际生活状态等。所以,夫妻双方一定要谨慎对待离婚问题,避免因一时冲动或不当目的而进行“假离婚”,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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