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行至办公楼前摔伤是否算工伤?
早上急着去上班,在走到办公楼前的时候不小心摔倒受伤了。现在就想知道这种情况能不能算工伤,想了解一下具体是怎么判定的,要是算工伤的话后续又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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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行至办公楼前摔伤不一定算工伤。首先来了解一下工伤的概念,简单说就是劳动者因为工作方面的原因受到的伤害。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如果在上班行至办公楼前摔伤,想要被认定为工伤,关键在于是否是“因工作原因”。要是因为办公楼前地面湿滑等工作环境相关因素导致摔伤,或者是为了赶去完成紧急工作任务而摔倒受伤等与工作有紧密联系的情况,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但要是完全是自己不小心,比如走路玩手机没注意看路等个人原因导致摔倒,一般很难认定为工伤。 如果要确定是否为工伤,需要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要求递交相关材料,经过审核、调查核实等程序后,由该部门作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 相关概念: 工伤认定:是指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国家规定,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预备性工作:比如上班前在单位做准备工具、整理工作场地等为正式工作开展做铺垫的工作。 收尾性工作:像下班后清理工作现场、收拾工具等为当天工作结束做收尾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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