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强制给购房券是否合法?


在拆迁过程中,强制给购房券这种行为是否合法需要从多方面进行分析。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拆迁补偿的相关法律规定。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补偿方式包括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这意味着被拆迁人有自主选择补偿方式的权利。 从法律层面来看,拆迁强制给购房券的做法是值得商榷的。强制给购房券实际上限制了被拆迁人的选择自由,与上述法律规定中被拆迁人可自由选择补偿方式的原则相违背。因为购房券并非完全等同于货币补偿,它在使用上有一定的局限性,只能用于特定的购房用途。 从实际操作角度来说,如果拆迁方强制给购房券,被拆迁人可以采取一些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被拆迁人可以与拆迁方进行协商,明确提出自己对于补偿方式的合理诉求,要求按照法律规定给予货币补偿或者进行产权调换。如果协商不成,被拆迁人还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途径来解决问题。行政复议是向作出拆迁决定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要求对拆迁补偿行为进行审查。行政诉讼则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对拆迁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判定。 不过,在某些情况下,如果拆迁方在制定拆迁补偿方案时,经过了合法的程序,并且充分考虑了被拆迁人的利益,同时给予了一定的选择空间,比如提供了多种补偿方式供被拆迁人选择,只是其中包含购房券这种形式,并且被拆迁人在充分了解情况后自愿选择了购房券,那么这种情况下给予购房券就是合法的。但关键在于是否遵循了被拆迁人自愿选择的原则。 总之,拆迁强制给购房券一般情况下不符合法律规定,但具体情况还需要结合实际的拆迁补偿方案和相关程序来综合判断。被拆迁人要充分了解自己的权利,在遇到不合理的拆迁补偿情况时,要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