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折私了协议书是否有效?


骨折私了协议书是否有效,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一般来说,私了协议书本质上是一种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骨折私了协议书通常会以书面形式呈现,满足合同订立的形式要求。 一份有效的骨折私了协议书,需要具备以下几个条件。首先是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这意味着签订协议的双方要能够清楚地认识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后果。比如成年人,在精神正常的情况下,一般就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之一。 其次,协议内容要体现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也就是说,双方是在没有受到欺诈、胁迫等情况下自愿签订的协议。比如一方以威胁对方人身安全的方式强迫对方签订协议,这种情况下协议就很可能是无效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最后,协议内容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违背公序良俗。例如,如果协议中约定的赔偿金额明显过低,严重损害了骨折一方的合法权益,可能会被认定为显失公平。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所以,如果骨折私了协议书满足上述条件,那么它就是有效的,对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但如果存在违反上述条件的情况,当事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该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