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是在起诉阶段才认定金额吗?


在诈骗案件中,并非只在起诉阶段才认定金额。实际上,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不同阶段都会对诈骗金额进行调查和认定。 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的主要任务就是收集犯罪证据、查明案件事实,其中就包括对诈骗金额的调查。他们会通过各种侦查手段,比如询问被害人、收集转账记录、调取相关账目等,尽可能准确地确定诈骗的金额。这是因为准确的诈骗金额对于判断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以及后续的处理至关重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所以,在侦查阶段确定诈骗金额是侦查工作的一部分。 到了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会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其中也包括对诈骗金额的复核。检察院会审查公安机关认定的诈骗金额是否准确、证据是否充分。如果发现证据存在问题或者金额认定不准确,检察院有权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或者自行侦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在审判阶段,法院会对案件进行最终的审理和判决。法庭会组织控辩双方对诈骗金额等事实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结合相关法律规定,最终确定诈骗的金额,并以此为依据作出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法庭审理过程中,对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证据都应当进行调查、辩论。 综上所述,诈骗金额的认定贯穿于刑事诉讼的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等多个阶段,而不是只在起诉阶段才进行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