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无偿过户给子女的房产是否算赠予?

我名下有套房产,打算无偿过户给子女。但不清楚这种行为在法律上算不算赠予,担心之后会有法律纠纷,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这种情况到底是不是赠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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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赠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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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无偿过户给子女的房产通常是算作赠予的。下面我们详细解释相关法律概念和依据。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赠予。赠予是指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的实质是财产所有权的转移。在房产无偿过户给子女的情形中,父母将自己名下的房产所有权转让给子女,并且没有收取任何费用,这符合赠予行为的基本特征,即无偿给予财产所有权。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中的赠与合同章节对赠予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该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当父母决定将房产无偿过户给子女时,双方实际上就形成了一个赠与合同关系。父母作为赠与人,将房产这一财产无偿给予子女,子女作为受赠人表示接受,这就满足了赠与合同的构成要件。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无偿过户房产一般认定为赠予,但在实际操作中,还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比如,通常需要签订书面的赠与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且,要办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所以,只有完成了房产过户登记,房产的所有权才真正从父母转移到子女名下。 此外,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即使是无偿过户房产,也可能不被认定为赠予。例如,如果存在恶意逃避债务等情形,债权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行使撤销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所以,如果父母无偿过户房产给子女的行为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债权人有权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无偿过户给子女的房产算赠予,但要确保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条件,同时要注意避免出现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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