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基因编辑罪是否属于危险犯?

我想知道在法律上,基因编辑罪是不是危险犯。最近我看到一些关于基因编辑的报道,心里有些担忧。如果基因编辑罪是危险犯,那是不是意味着只要实施了基因编辑行为,哪怕还没造成实际危害后果,也会被认定犯罪呢?我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所以想详细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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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基因编辑罪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基因编辑罪是指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从事基因编辑、克隆等科研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而危险犯是指以行为人实施的危害行为造成法律规定的发生某种危害结果的危险状态作为既遂标志的犯罪。 从法律层面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之一规定,将基因编辑、克隆的人类胚胎植入人体或者动物体内,或者将基因编辑、克隆的动物胚胎植入人体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里强调了“情节严重”作为入罪条件。 基因编辑罪并不单纯属于危险犯。危险犯通常不要求有实际损害结果发生,只要存在危险状态就构成既遂。然而基因编辑罪需要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构成犯罪,这意味着它不仅仅考量行为是否造成了危险状态,还需要综合判断行为的整体情节。例如,非法基因编辑行为的规模、影响范围、对公共安全和伦理道德的潜在威胁等因素。如果只是单纯实施了基因编辑行为,但情节轻微,未达到严重程度,可能并不构成犯罪。所以基因编辑罪更倾向于一种情节犯,而不是典型的危险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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