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必须要手写吗?
我和老公打算协议离婚,现在要写离婚协议书。我想知道离婚协议书必须得手写吗,打印的行不行?会不会因为不是手写就不具备法律效力?我不太懂这方面的规定,希望有人能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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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离婚协议书并非必须手写。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就离婚相关事宜,如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等达成一致意见所签订的书面协议。 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并没有对离婚协议书的书写形式作出必须手写的要求。该法典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离婚协议书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一种,只要满足上述条件,无论手写还是打印,都具有法律效力。 手写的离婚协议书具有一定的优势。手写能体现当事人书写时的真实状态,可能在某些情况下更能证明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达。而且手写时,当事人需要逐字逐句书写,能更加仔细地斟酌协议内容,避免一些潜在的风险。 打印的离婚协议书也有其便利性。打印的文本更加清晰、规范,避免了因字迹潦草而产生的歧义。同时,打印也便于修改和调整内容,能提高起草协议的效率。 不过,无论选择手写还是打印,离婚协议书都需要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并且,在办理离婚登记时,需要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一式三份的离婚协议书。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协议内容进行审查,确保其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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