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套写男方名字的房子,属于夫妻婚后财产吗?
我和老公结婚后买了套房子,购房合同和房产证上都只写了他的名字。我有点担心,这房子到底算不算我们夫妻的共同财产呢?万一以后有什么问题,我对这套房子有权益吗?想了解下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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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写男方名字的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婚后财产,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白夫妻婚后财产的概念。夫妻婚后财产,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在结婚后共同取得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这些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等。 如果这套房子是在夫妻结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即便只写了男方一个人的名字,通常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里的夫妻共同财产,可能是夫妻双方的工资收入、经营所得等。因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财产的贡献通常是共同的,所以用共同资金购买的房产,也应当是双方共有的。例如,夫妻婚后一起工作赚钱,用这些积蓄购买了房子,即使房产证上只有男方名字,按照法律规定,女方同样享有该房屋的权益。 然而,如果这房子是男方在婚后,由其父母出资购买,并且产权登记在男方名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也就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房子可能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是男方的个人财产。 另外,如果夫妻双方对该房屋的归属有书面约定,比如约定该房屋归男方个人所有,那么就按照约定来处理,房子可能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总之,判断房子是否为夫妻婚后财产,要综合多方面因素,依据法律规定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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