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去世了留下的遗嘱还能公证吗
家里老人刚去世,留下了一份遗嘱。之前没听说要公证遗嘱这回事,现在突然想到这个,就想问问这种情况下还能不能去给老人留下的遗嘱做公证啊?主要是想知道有没有办法让这份遗嘱在法律上更有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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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去世后,通常不能再对其留下的遗嘱进行公证。 公证遗嘱,简单来说,就是遗嘱人经过公证机构办理的遗嘱。按照规定,办理公证遗嘱时,遗嘱人要当着公证员的面,亲自书写遗嘱内容或者口述遗嘱内容,以此来表明自己的真实想法,同时还要有公证员进行见证和公证工作 。这是为了确保遗嘱是遗嘱人真实意愿的体现,并且符合法定程序。老人去世后,已经无法亲自完成这些流程,自然不能再办理遗嘱公证了。 《遗嘱公证细则》第五条明确规定,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从这里也能看出,办理遗嘱公证要求遗嘱人在世且有行为能力去完成申请等相关事宜。 不过,如果老人生前已经订立了公证遗嘱,那么这份遗嘱在法律上是有效的。在老人去世之后,就需要按照遗嘱的内容来进行遗产的分配等相关事务。要是老人没有订立公证遗嘱,但是他生前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类型的遗嘱,像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等等,而且遗嘱内容是合法有效的,那也能够依据这个遗嘱去处理遗产。 相关概念: 公证遗嘱:即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的遗嘱,能最大限度地保障遗嘱的真实性以及提供最大的证据保障,公证书无需举证即可直接作为证据使用。 自书遗嘱:遗嘱人自己书写的遗嘱,需遗嘱人亲笔签名和写明日期,亲手写明遗产的分配等,要求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代书遗嘱:由他人代笔书写的遗嘱,通常是在遗嘱人不会写字或因病不能写字的情况下不得已而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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