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公积金是否在分割范围之内?
我和配偶正在办理离婚,在财产分割方面有个疑问。听说公积金也算夫妻共同财产,可我不太确定。我们俩工作都有公积金,现在想弄清楚,离婚的时候公积金是不是在分割范围里呀?该怎么分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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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离婚时公积金是否在分割范围之内这个问题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公积金的概念。公积金,全称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这部分钱通常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等。 从法律规定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五条明确指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公积金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也就是说,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公积金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所以,离婚时这部分公积金通常是在分割范围之内的。在分割时,一般遵循平等分割的原则。但在实际操作中,要考虑到公积金的提取条件等因素。如果双方都有公积金,通常会计算出双方公积金的总额,然后进行合理分配;如果一方有公积金,另一方没有,那么有公积金的一方可能需要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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