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了公积金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

我正在办理离婚手续,现在对财产分割有疑问。我和对方都有公积金,不知道这部分在离婚时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应该怎么处理呢?希望了解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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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积金分割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离婚财产分割中,公积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是一个常见问题。下面为你详细解答。 首先,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从法律角度来看,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五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也就是说,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各自获得的公积金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畴。在离婚时,这部分公积金应当进行分割。一般分割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通常法院会按照均等原则,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分割。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所说的公积金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部分。婚前一方获得的公积金属于其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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