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是什么?


首先,住房公积金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五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简单来说,就是在夫妻结婚之后,双方所获得的住房公积金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是因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的收入等财产通常都被视为共同所有,住房公积金作为一种具有一定福利性质的收入,也不例外。 接下来,我们来看看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是工资、奖金、劳务报酬。这就是夫妻双方在工作中所获得的各种收入,比如每月的工资、年底的奖金,还有通过提供劳务所获得的报酬等。 二是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如果夫妻一方或者双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像开公司、做生意等获得的利润,或者进行投资,比如炒股、买基金获得的收益,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三是知识产权的收益。比如夫妻一方创作了作品,获得的稿费、版税等收益,就属于知识产权收益,也是夫妻共同财产。 四是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一般情况下,在婚姻期间继承或者接受赠与的财产是共同财产,但如果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一方的,那就不属于共同财产了。 五是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除了上述明确列举的,还有一些法律规定或者司法实践中认定的属于共同所有的财产,比如前面提到的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等。 了解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对于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中的财产权益保护非常重要。无论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合理规划财产,还是在面临离婚等情况时进行财产分割,都需要依据这些法律规定来确定财产的归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