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我和爱人结婚几年了,最近在考虑财产分割的问题。我想了解一下,我和爱人账户里的住房公积金,算不算是我们的夫妻共同财产呢?要是以后万一有个什么情况,这部分公积金该怎么处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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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是许多人在婚姻关系及财产处理中关心的问题。下面将结合法律规定为你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住房公积金的概念。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简单来说,就是为了帮助职工解决住房问题而设立的一种资金储备。 根据法律规定,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也就是说,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所获得的住房公积金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 这里的“实际取得”很好理解,就是已经到账的住房公积金;而“应当取得”指的是,虽然还没有实际拿到手,但根据相关规定和情况,职工肯定会获得的那部分公积金。 假设夫妻双方要离婚,那么对于这部分共同财产的住房公积金,一般是由双方协议处理;如果协议不成的话,人民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住房公积金有其特殊性,它并不是随时都可以随意提取的。通常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比如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等。所以在涉及到住房公积金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时,可能需要考虑到提取条件等实际情况。 总之,住房公积金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财产处理时,要遵循相关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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