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期间继承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我和配偶处于分居状态,最近我继承了一套房产,不太清楚在这种分居情况下,这套继承的房产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想了解下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展开


在探讨分居期间继承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个问题时,我们首先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这里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般是从结婚登记开始,到婚姻关系依法解除或一方死亡时结束。分居并不意味着婚姻关系的解除,所以分居期间仍处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所以,在分居期间继承的房产,如果被继承人没有留下遗嘱明确表示该房产只归继承人一方所有,那么按照法定继承或者遗嘱中未明确指定归属的情况下,该房产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相反,如果遗嘱中明确写明该房产只由夫妻中的一方继承,与另一方无关,那么这套房产就属于继承人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 在实际生活中,判断房产归属可能会涉及到诸多复杂的情况。比如,可能存在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争议,或者对于遗嘱中条款的理解存在分歧等。当遇到这些问题时,建议当事人及时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同时,在处理夫妻财产问题时,双方也应该尽量通过协商、沟通的方式解决,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