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仪器是否属于商业机密?


商业机密,简单来说,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且权利人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判断鉴定仪器是否属于商业机密,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看。 首先,要看该鉴定仪器的相关信息是否“不为公众所知悉”。也就是说,这些信息不能是已经公开的、大家都能轻易获取的内容。比如,如果该鉴定仪器的技术原理、操作方法等是通过公开的学术论文、产品说明书等渠道广泛传播的,那就很难认定为商业机密。 其次,商业机密要有商业价值。鉴定仪器通常是企业用于生产、检测等活动的工具,如果它能够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提升企业的竞争力,那么它就具备了商业价值。例如,该鉴定仪器能够更精准、更高效地完成检测任务,从而为企业节省成本、增加收益,这就体现了它的商业价值。 最后,企业必须采取了相应的保密措施。这包括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对鉴定仪器的相关资料进行加密存储、限制访问权限等。如果企业没有采取任何保密措施,使得相关信息很容易被获取,那么也不能认定为商业机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四)教唆、引诱、帮助他人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员工、前员工或者其他单位、个人实施前款所列违法行为,仍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本法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所以,如果鉴定仪器符合上述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且权利人采取了保密措施这三个条件,就属于商业机密,受到法律的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