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中介合同违约该如何处理?
我最近签了房屋买卖中介合同,可现在感觉对方好像要违约。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想了解要是房屋买卖中介合同真违约了,具体的处理办法是什么,走什么流程能最大程度保障我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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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房屋买卖中介合同出现违约情况时,处理方式如下:首先,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如果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违约方应当支付相应的违约金;要是签订了定金合同,则应当适用定金罚则。具体来说,处理途径有多种。协商方面,就是合同双方在自愿互谅基础上,按法律政策和合同约定,摆事实讲道理达成和解协议,自行解决纠纷。这种方式程序简便,能及时解决问题,还能节省费用、维护合作关系。调解则是在第三方主持下,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由第三方对双方说明劝导,促使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仲裁是由第三者依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双方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对合同争议事项居中裁断。不过要注意,根据我国《仲裁法》,仲裁一般适用于经济、贸易等特定纠纷类型。最后是诉讼,如果一方不愿仲裁或者合同未约定仲裁条款,那么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依据法律规定和事实情况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且判决生效后有国家强制力保障执行。总之,遇到房屋买卖中介合同违约,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处理方式来维护自身权益。相关概念: 继续履行:就是要求违约方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完成应履行的义务。 采取补救措施:比如对房屋质量问题进行维修等方式弥补违约造成的影响。 赔偿损失:违约方对因其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补偿。 定金罚则: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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