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事故误工费营养费是否由保险公司出?


在车祸事故中,误工费和营养费是否由保险公司承担,需要依据具体情况以及相关的保险合同和法律规定来判断。 首先来解释一下误工费和营养费的概念。误工费是指受害人由于遭受伤害,无法正常从事工作而导致的收入损失。比如,原本一个月能赚5000元,因为受伤休息了一个月没办法工作,这5000元就是误工费。营养费则是指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后,为辅助治疗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像骨折后买些补钙的营养品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在交强险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也就是说,如果受害人的误工费和营养费在交强险的赔偿限额内,那么保险公司是需要承担的。 对于商业保险,不同的保险合同条款有所不同。有些商业三者险会明确约定对误工费和营养费进行赔偿,但可能会有一定的条件和限制,比如按照当地的标准来计算赔偿金额等。如果购买了相应的商业保险,且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赔偿条件,保险公司也会承担这部分费用。 不过,如果事故是由于被保险人故意造成的,或者存在其他保险合同约定的免责情形,那么保险公司可能不会承担误工费和营养费。所以,在发生车祸后,受害人要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医院的诊断证明、误工证明、营养费用的票据等,以便顺利获得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