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居间合同是否为诺成合同?

我最近签了一份居间合同,朋友说居间合同是诺成合同,但我不太确定。我想知道居间合同到底是不是诺成合同呢?诺成合同有什么特点,居间合同符合这些特点吗?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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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居间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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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弄清楚居间合同是否为诺成合同,我们首先得明白诺成合同的概念。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一旦经对方同意即能产生法律效果的合同,即“一诺即成”的合同。简单来说,只要双方达成了一致的意思表示,合同就成立了,不需要实际交付标的物等其他额外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规定,“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从这个定义来看,居间合同的成立并不以居间人实际促成合同订立为要件。当委托人和居间人就居间服务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时,合同即宣告成立。 例如,甲和乙签订了一份居间合同,约定乙为甲寻找合适的商业合作机会,甲在乙成功促成合作后支付报酬。在双方签订合同的那一刻,不管乙之后是否真的找到了合适的合作机会并促成合作,合同都已经成立了。这就体现了居间合同诺成性的特点。 此外,法律上对于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有着明确的区分原则。实践合同通常需要交付标的物等实际行为才成立,而法律并没有规定居间合同需要有这样的额外条件。所以,从法律规定和实际操作的角度来看,居间合同是诺成合同。 总之,根据《民法典》对居间合同的规定以及诺成合同的定义和特点,可以明确居间合同属于诺成合同。一旦委托人和居间人达成合意,合同就依法成立,双方都要受到合同条款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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