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抵债是否需要交增值税?
我公司最近打算用存货抵偿债务,但不清楚这种情况要不要缴纳增值税。存货种类还挺多的,有原材料、库存商品这些。想问下从法律规定上来说,用存货抵债这种行为在税务上是怎么处理的,到底需不需要缴纳增值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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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存货抵债通常是需要缴纳增值税的。下面为您详细解释一下。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增值税的概念。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简单来说,就是对商品在各个流通环节中新增的价值部分征税。当企业用存货抵债时,其实相当于把存货销售出去了,然后用销售所得来偿还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这里的“销售货物”,就包括了企业以物抵债这种视同销售货物的行为。也就是说,企业用存货抵债属于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缴纳增值税。其销售额一般按照以下顺序确定:一是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二是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三是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 = 成本×(1 + 成本利润率)。如果存货属于应征消费税的货物,其组成计税价格中还应加计消费税额。总之,企业在发生存货抵债业务时,要按照相关规定计算并缴纳增值税,以避免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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