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完了是否属于空挂户?
我家这边刚经历完拆迁,现在担心会不会被认定为空挂户。家里户口还在原来地址,但房子已经拆了,不知道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是怎么界定的,想具体了解一下拆迁后空挂户的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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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挂户是指当事人户籍所在地区虽有登记,然而在此处并无不动产,或者并不在此地实际生活的一种特殊状况,例如集体户口就可能存在这种情况。 在拆迁相关情境中,常见的空挂户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类:一是长期外出务工,人长期不在户籍所在地生活、工作,导致的空挂户现象;二是在城镇户口转变过程中,户籍未能及时、合理调整而形成的空挂户;三是为了挂靠单位而将户口登记在特定地址,但实际与该地址并无实质生活关联的空挂户;四是依据最初工作地点登记入户,像一些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常见的入户方式可能产生的空挂户;五是因婚姻嫁娶,户口在婚嫁期间未能伴随转移,使得户籍处于空挂状态。 判断拆迁后是否属于空挂户,要结合具体情况。如果拆迁后,在原户籍所在地没有不动产,且实际也不在该地生活,那么有可能被认定为空挂户;反之,如果虽房屋拆迁,但仍在当地有其他不动产或者仍实际生活在该地,一般不属于空挂户。例如,拆迁后虽房子没了,但在当地还有其他自有房产,且正常居住生活,就不属于空挂户。同时,在一些农村地区,如果属于房屋所有权人或本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即使拆迁后只有户口在村里没有房,也不一定属于空挂户,还要根据具体的拆迁政策来判断。相关法律依据方面,如《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对于相关补偿等有一定规定,涉及到空挂户能否获得拆迁补偿等问题,也与空挂户的认定有一定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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