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个人名义为公司申请廉租房是否合适?
我所在的公司想让我以个人名义去申请廉租房给公司用,我不太确定这样做合不合适。我担心会有法律风险,但又不清楚具体情况。我想了解以个人名义为公司申请廉租房在法律上是否被允许,会不会给自己带来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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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个人名义为公司申请廉租房这种做法是不合适的,并且可能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廉租房是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它的申请对象有着明确的条件限制,主要是针对那些住房困难的低收入家庭,目的是为了解决他们的基本居住问题,具有很强的保障性和福利性。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不予受理,给予警告,并记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档案。以欺骗等不正手段,登记为轮候对象或者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记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档案;登记为轮候对象的,取消其登记;已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责令限期退回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并按市场价格补缴租金,逾期不退回的,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承租人自退回公共租赁住房之日起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如果以个人名义为公司申请廉租房,这显然违背了廉租房的申请初衷和条件,属于骗取保障性住房的行为。一旦被发现,不仅个人会面临上述法律后果,还可能影响公司的信誉。因此,不建议以个人名义为公司申请廉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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