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另一半走了算离婚吗?

我另一半突然离开了,已经好长时间没消息了,我现在也不知道该怎么办。我想知道就这种对方走了的情况,在法律上算不算离婚啊?我接下来要处理一些事情,得先搞清楚这婚姻关系到底怎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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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另一半走了并不一定算离婚。 首先,离婚在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和程序。如果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才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要是一方起诉离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需具备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等法定情形,比如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法院审理后,调解无效的,才应当准予离婚。 而对于另一半“走了”这种情况,如果只是单纯离家出走、下落不明,并没有经过上述法定的离婚程序,那么婚姻关系依然存在。但如果另一半是去世了,依据法律规定,婚姻关系自动解除,无需办理离婚手续。从被宣告死亡的那一刻开始,原有的婚姻关系即告失效 ;倘若之后死亡宣告被撤销,并且在这期间双方中任何一方没有重新结婚,那么原先的婚姻关系将会在法院撤销死亡宣告之后重新生效。 所以,仅“另一半走了”这一情况不能简单认定为离婚,要依据具体情形和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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