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三人共同赔偿只执行我一人,这合理吗?

之前和另外两人一起被判共同赔偿一笔钱,可现在法院只执行我一个人,冻结了我的账户,还划走了我的存款。另外两人啥事没有,我觉得特别不公平。我想知道法院这么做合理合法吗?我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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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上,当出现三人共同赔偿却只执行其中一人这种情况时,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来分析其合理性与合法性。首先,共同赔偿责任在法律里有不同的类型,常见的是连带责任和按份责任。连带责任意味着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债务人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承担责任的债务人在之后可以向其他债务人追偿自己多承担的部分。而按份责任则是每个债务人按照确定的份额承担赔偿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所以,如果你们三人承担的是连带责任,法院只执行你一人是合法的。因为债权人有权利选择向你一个人主张全部的赔偿金额。 要是你们承担的是按份责任,法院只执行你一人就可能存在不合理的地方。按份责任要求各个债务人按照确定的份额来承担赔偿义务,法院应该分别按照份额执行每个债务人。 当你遇到只被执行一人的情况时,你要先确认你们三人承担的是连带责任还是按份责任。如果是连带责任,你在承担了全部赔偿责任后,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向其他两人追偿他们应当承担的部分。如果是按份责任,你可以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说明情况,要求法院按照各自的份额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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