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的货与实物不符算是诈骗吗?


发的货与实物不符一般不属于诈骗,而是属于民事买卖合同纠纷,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货不对版”。 从法律概念来讲,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财物的行为。而在普通的交易中,商家发货与实物不符,多数情况下并不是为了非法占有消费者的钱财,只是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了问题,比如生产失误、信息传达错误等。例如商家宣传某款手机有8GB运行内存,但实际发货的手机只有4GB运行内存,这通常属于合同履行中的违约行为,并非一开始就打算骗取消费者的钱财。 法律依据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一些特殊商品除外,如消费者定作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等。除这些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如果商家发货与实物不符,消费者可以根据该条款要求退货退款,还可以视情况要求商家赔偿损失。 当然,如果商家一开始就故意以与商品实际情况不符的货物进行发货,以骗取消费者的钱财,且达到一定数额标准,则可能构成欺诈甚至诈骗罪。例如商家售卖假冒名牌的商品,并在宣传中故意欺骗消费者称是正品,收取了大量消费者的货款,这种情况下就可能构成诈骗罪,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进行处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但这种情况相对较少,大多数的货不对版还是以民事纠纷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