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争夺抚养权是不是很难?


在离婚纠纷中,男方争夺抚养权并非一定很难,法院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来判决。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抚养权的基本概念。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包括婚生子女的抚养和非婚生子女的抚养。当父母离婚时,需要确定孩子跟随哪一方生活,这就涉及到抚养权的争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一般情况下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这并不意味着男方完全没有机会。如果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会予以支持:(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对于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男方想要争取抚养权,需要证明自己具有更有利于孩子成长的条件。比如稳定的收入来源,能够为孩子提供良好的生活和教育环境;良好的居住条件,让孩子有一个稳定的生活空间;自身的品德和行为习惯良好,能够给孩子树立正确的榜样;与孩子有深厚的感情基础,孩子愿意与其共同生活等。此外,如果男方能够证明女方存在不利于孩子成长的因素,如不良嗜好、经常打骂孩子、没有稳定的生活等,也会增加男方争取抚养权的胜算。 当子女已满八周岁时,法院在判决抚养权归属时会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所以男方在平时要注重与孩子的沟通和陪伴,让孩子愿意跟随自己生活。 综上所述,男方争夺抚养权并非绝对困难,关键在于能否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更适合抚养孩子。在整个过程中,应当以孩子的利益为出发点,积极与对方协商,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