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的logo甲方用了不给钱是否违法?
我给甲方设计了一个logo,甲方已经开始使用这个logo了,但是一直拖着不给我设计费用。我想知道甲方这种行为在法律上是不是违法的,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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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情况下,甲方使用设计的logo却不给钱通常是违法的。首先,当你为甲方设计logo时,双方实际上形成了一种合同关系。合同关系可以是书面合同,也可以是口头约定,只要能证明双方达成了关于设计logo以及支付报酬的合意即可。从法律概念上来说,你按照约定完成了logo的设计工作,这是你履行了合同中的义务;而甲方有按照约定支付费用的义务,这是合同赋予甲方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也就是说,不管是书面还是口头合同,都是受法律保护的。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甲方使用了logo却不支付费用,明显是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表现,你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支付费用的义务。如果甲方拒绝支付,你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与甲方沟通,明确指出其违约行为并要求支付费用。若协商不成,你可以收集相关证据,比如设计过程中的沟通记录、交付logo的记录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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