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发放补助,人员死亡后未停发工资是否违法?
我家里老人之前享受政府补助,工资一直正常发放。但老人去世后,工资还在继续发,我也没太在意。最近突然想到,这情况会不会违法呀?我想知道政府在这种情况下没停发工资是不是违法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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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政府发放补助,人员死亡后未停发工资是否违法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不同方面进行分析。首先,从资金性质来看,政府发放的补助是基于特定条件给予特定对象的财政资金,其目的在于保障特定群体的基本生活或支持特定事业的发展。当领取补助的人员死亡后,其已不符合继续领取补助的条件,继续发放的工资就属于不应发放的资金。 从法律规定角度,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六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截留、挪用财政资金等行为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有关财政资金,限期退还违法所得。人员死亡后继续发放工资的情况,本质上属于未按照规定及时停止发放财政资金,造成了财政资金的不当支出,可被认定为违反了该条例。 再者,这种行为可能还涉及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相关法律。如果是由于相关工作人员的失职、渎职导致未及时停发工资,那么该工作人员可能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例如,情节较轻的可能会受到警告、记过等处分;情节严重的,可能会面临更严厉的处罚。 从另一个角度看,如果领取补助人员的家属在明知人员已死亡的情况下,仍然继续领取工资,这也可能构成不当得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所以,家属应及时告知相关部门人员死亡的信息,并退还多领的工资。 综上所述,政府在人员死亡后未停发工资的行为存在违法的可能性,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责任承担和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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