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后带着孩子不透露住址是否合法?

我和前夫离婚了,孩子归我抚养。我不想让前夫知道我和孩子的新住址,担心他会来打扰我们的生活。但前夫一直要求我告诉他住址,我不知道我有没有权利不透露,这样做合不合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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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抚养权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层面,离婚后一方带着孩子不透露住址,在一定情况下是具有合理性与合法性的。 首先,从抚养权角度来看,当离婚时确定孩子由一方直接抚养,这意味着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对孩子的日常生活、成长环境等有主要的安排和决定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获得抚养权的一方,为孩子提供一个稳定、安全且有利于其成长的环境是其重要职责。如果透露住址可能会对孩子的身心健康、生活学习等造成不利影响,比如另一方可能会频繁打扰孩子,或者存在暴力、骚扰等行为,那么不透露住址可以视为保障孩子权益的一种合理措施。 其次,关于另一方的探望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如果不透露住址是为了保障孩子的身心健康,且双方可以通过其他合理方式安排探望,比如在第三方场所进行探望等,那么不透露住址并不必然构成对另一方探望权的侵犯。 然而,如果不透露住址是恶意阻止另一方行使探望权,且没有合理的理由,那么这种行为可能不符合法律规定。在这种情况下,另一方可以通过协商或者向法院起诉的方式,来保障自己的探望权。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孩子的利益、双方的情况等因素,做出合理的判决。总之,是否透露住址需要在保障孩子权益和另一方合法探望权之间寻求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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