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后一方从来不看孩子该怎么办?

我和前夫离婚了,孩子归我抚养。但离婚后前夫从来没来看过孩子,我觉得他这样对孩子的成长不利。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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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层面上,离婚后一方从来不看孩子这种情况,我们可以从多个方面来分析应对办法。首先,我们要了解探视权的概念。探视权,简单来说,就是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这一权利是基于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血缘关系和身份关系而产生的,目的是保障子女能够与不直接抚养自己的父或母保持情感联系,促进子女的身心健康成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如果遇到一方从来不看孩子的情况,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先尝试与对方沟通,了解其不来看孩子的原因。也许对方是因为工作繁忙、生活发生变故等客观原因而暂时无法探望。通过友好的沟通,双方可以协商确定一个合适的探望时间和方式,这样既满足了不直接抚养方探望孩子的权利,也有助于孩子感受到来自父母双方的关爱。倘若沟通没有效果,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向法院反映情况。虽然法律并没有强制规定不直接抚养方必须探望孩子,但从保障孩子权益的角度出发,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探望的时间、方式等作出判决。例如,如果孩子表达了希望见到另一方的意愿,法院在判决时会予以考虑。另外,如果不直接抚养方长期不探望孩子,且这种行为对孩子的心理和情感造成了明显的负面影响,直接抚养方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孩子的心理评估报告、学校老师的反馈等,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一定的探望义务。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法院最终的判决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以确保判决的结果符合孩子的最佳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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