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后对方不让看孩子该如何应对?

我和配偶离婚了,孩子判给了对方。但现在对方却不让我看孩子,这让我心里特别难受,也很担心孩子。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具体该怎么做才能维护自己看孩子的权利,有什么有效的办法和途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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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后遇到对方不让看孩子的情况,不用太过着急,有多种应对方式。 首先,探视权是法律赋予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第一步可以尝试和对方理性沟通。向对方说明探视权是自己依法享有的权利,同时强调探视对孩子成长有积极意义,比如能让孩子感受到父母双方的爱,有利于其心理健康发展。也许存在一些误解导致对方不让探视,通过友好协商有可能解决问题。 若协商不成,还可以寻求第三方调解。可以请求所在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或者妇联等组织进行调解。这些组织在处理家庭纠纷方面经验丰富,会站在公正立场促使双方达成关于探视权的合理协议。 如果协商和调解都没有效果,那么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行使探视权。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判决,明确探视的方式、时间等内容。要是对方拒不执行法院关于探视权的判决,还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不过需要注意,强制执行的对象主要是对阻碍探视的人进行教育、警告等措施,不会对孩子的人身进行强制。另外,如果探望行为可能对子女的心理和身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法院有权根据实际情况依法暂时停止该项探望活动,直至相关的中止原因消除之后再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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