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在派出所笔录没有内容却要先签字合理吗?

我去派出所配合调查,民警拿了份笔录让我签字,可上面啥内容都没有。我就有点犹豫,不晓得这合不合理,也不知道签了会不会有啥不好的后果。我就想弄清楚,遇到这种情况到底该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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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笔录签字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派出所要求当事人在没有内容的笔录上先签字,这种做法是不合理且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笔录,简单来说,就是对当事人陈述内容的书面记录,它是重要的证据材料,能够反映事件的真实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四条规定,询问笔录应当交被询问人核对;对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其宣读。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的,被询问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更正。被询问人确认笔录无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询问的人民警察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这就明确要求了笔录内容必须先经当事人核对无误之后才能签字。 如果在笔录没有内容时就签字,可能会面临不可预测的风险。因为后续笔录内容可能会被随意添加或修改,这可能会导致当事人承担不必要的责任或后果。当遇到这种情况时,当事人有权拒绝签字,并要求民警按照正常程序,先记录完整内容,再让自己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再签字。如果民警坚持要求先签字,当事人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或相关监督部门反映情况,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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