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打官司是否划算?


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很多人会纠结打官司是否划算,这需要从多个方面来分析。 首先,我们要了解打官司在赔偿方面的优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通过打官司,受害者可以获得法律规定的全面赔偿。在协商过程中,赔偿方可能会尽量压低赔偿金额,而法院会依据相关法律和证据,确定合理的赔偿范围和数额,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比如,受害者因事故导致长期无法工作,打官司时就可以要求赔偿相应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从证据收集和责任认定方面来看,打官司也有其必要性。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在打官司过程中,法院会对事故的证据进行全面审查。如果事故责任认定存在争议,法院会综合各种证据,如现场勘查笔录、证人证言、鉴定意见等,重新确定责任比例。例如,事故现场没有监控,双方对事故发生经过说法不一,打官司时就可以通过专业的鉴定和调查来明确责任。 然而,打官司也存在一些弊端。打官司需要耗费一定的时间和精力。一般来说,民事诉讼一审普通程序的审限是六个月,简易程序是三个月,但如果涉及鉴定、上诉等情况,时间会更长。此外,还需要支付一定的诉讼费用和律师费用。不过,如果受害者胜诉,诉讼费用通常由败诉方承担。而且,一些律师会采用风险代理的方式,即先不收取费用,等拿到赔偿款后再按比例收取。 综上所述,交通事故打官司是否划算不能一概而论。如果事故赔偿金额较大,双方对责任认定和赔偿数额存在较大争议,打官司可能是一个更好的选择,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获得合理的赔偿。但如果赔偿金额较小,双方争议不大,也可以考虑通过协商或调解的方式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