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管辖异议是否需要送达对方?

我在一个诉讼案件里提出了管辖异议,不太清楚这个管辖异议需不需要送达给对方当事人。要是不送达,对方可能不知道;要是送达,又担心有啥法律程序上的问题。所以想问问专业人士,管辖异议到底要不要送达对方呢?
展开 view-more
  • #管辖异议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诉讼中,管辖异议是指当事人认为受诉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而向受诉法院提出的不服该法院管辖的意见或主张。那么管辖异议是否需要送达对方呢,答案是肯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而在整个过程中,将管辖异议送达对方是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的重要体现。 从法律原理上来说,诉讼的双方当事人都有权利知晓与案件相关的所有信息,包括对方提出的管辖异议。对方当事人只有在收到管辖异议的相关材料后,才能够有针对性地进行答辩和准备后续的诉讼活动。这也是程序正义的基本要求,确保双方在信息对称的情况下参与诉讼。 从实际操作层面来看,法院在收到当事人提出的管辖异议后,通常会按照法定的程序将该异议材料送达给对方当事人。送达的方式可以是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具体方式会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和法院的安排来确定。 如果不将管辖异议送达对方,对方当事人可能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错过对管辖异议进行答辩的机会,这无疑会损害其合法的诉讼权益。而且,在后续的审判过程中,如果因为管辖异议未送达对方而导致程序上的瑕疵,可能会影响到整个案件的审理结果和司法的公信力。 所以,无论是从法律规定的角度,还是从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和维护司法公正的角度来看,管辖异议是需要送达对方当事人的。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