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关系的仲裁是一裁终局吗?
我和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了,有一些纠纷我想去申请仲裁。但我不太清楚这个仲裁结果是不是一裁终局的。我就怕仲裁完了公司又折腾,我还得接着走别的程序。我想知道在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下,仲裁是不是一裁就定下来了,不用再折腾后续的事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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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解除劳动关系的仲裁是否为一裁终局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一裁终局。一裁终局是指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立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就同一纠纷再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对于解除劳动关系的仲裁是否属于一裁终局,需要分情况来看。如果解除劳动关系的争议涉及到上述法律规定的一裁终局情形,比如因为解除劳动关系产生的经济补偿金额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那么该仲裁裁决就可能是一裁终局。 然而,如果解除劳动关系的争议不属于上述规定的范围,比如是关于是否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认定、工作年限的争议等,就不属于一裁终局的范畴。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任何一方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才发生法律效力。 所以,解除劳动关系的仲裁不一定是一裁终局,要根据具体的争议内容和情况,对照法律规定来判断。当事人在遇到解除劳动关系的仲裁问题时,要仔细分析自己的案件情况,以明确是否适用一裁终局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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