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闲置费需要缴纳滞纳金吗?
我有一块闲置土地,相关部门让我缴纳土地闲置费。我不太清楚如果没按时交,要不要缴纳滞纳金。我很担心会产生额外费用,想了解下法律上对于土地闲置费滞纳金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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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土地闲置费是否需要缴纳滞纳金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下土地闲置费的概念。土地闲置费是指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同意,超过规定的期限未动工开发建设造成土地荒芜、闲置时,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缴纳的费用。 从法律规定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必须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开发土地。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百分之二十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二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是,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 虽然该法条未直接提及滞纳金,但在实际操作中,当土地使用者未按时缴纳土地闲置费,是否要缴纳滞纳金需参考各地具体规定和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一般来说,行政机关在作出征收土地闲置费决定时,会明确缴费期限等内容。如果土地使用者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加处滞纳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行政机关依法作出金钱给付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标准应当告知当事人。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数额不得超出金钱给付义务的数额。 所以,土地闲置费在未按时缴纳的情况下,大概率是需要缴纳滞纳金的。土地使用者应该关注当地相关规定以及行政机关作出的缴费通知,及时履行缴费义务,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滞纳金等额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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